《人民的名義》劇中,針對小官巨貪的趙德漢、舉報人蔡成功、涉嫌受賄的漢東省京州市委書記夫人歐陽菁、頗受官場追捧和喜愛的山水集團女老總高小琴,嫖娼被抓現形的法院副院長陳清泉,民警或者檢察官在進行偵查、調查和審查時,每人胸前都會佩戴一個黑色儀器。
那么,執法人員胸前佩戴的這個黑色盒子是為何物?那就是我們熟知的執法記錄儀,除非秘密偵查和便衣偵查等特殊情況下,原則上,執法人員執法時必須佩戴執法記錄儀。
執法記錄儀起到一個什么作用呢?以公安民警執法為例,一旦遇到有被執法的公民控訴其人身或財產受到威脅或不安全的問題時,執法記錄儀可以有效地還原事發當時的真實狀態和過程,對澄清事實起到不可缺少的作用。因此,它的第一個作用就是固定和保全證據。其次,公安民警佩戴執法記錄儀后,就是在鏡頭下辦案,“陽光辦案”。在執法過程中,執法者的一言一行也都在鏡頭之下,是否文明執法,執法行為是否合法也一目了然。因此,這也對執法者起到監督作用。